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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世界上有沒有正義的殺手阿?  (好羨慕電影情節裡的正義使者...)

姦殺棄屍案 冷血男逼少年姦殺另一女
終拍裸照留活命 嗆警:人死了 了不起我用錢賠






【羅國甫、李俊淇、呂志明╱台北報導】

姦殺國二女學生又棄屍的變態兇嫌徐志皓,前天
落網後不但吐舌扮鬼臉,竟還囂張地說:「人死了就死了,了不起我用錢賠嘛!」他原本
逼迫少年學他姦殺另名女學生,所幸少年拚命求情,女學生才逃過一劫。死者父親昨痛罵
:「如果有機會,一定一刀捅死他!」警方懷疑他不止犯下此件性侵案,已採集他的檢體
送至刑事局建檔進行比對。


駭人聽聞
姦殺方姓少女的徐志皓(十九歲),前天深夜在法院羈押庭,再一次陳述了姦殺少女的經
過,徐嫌在被告席侃侃而談,尤其在講到將少女敲昏、強姦、拖到浴室放血的過程,臉不
紅、氣不喘、就像是說書者在講述一個駭人聽聞的故事,好像和自己一點關係也沒有,法
警聽得則義憤填膺。

徐志皓在法庭上說,案發前他向友人的父親借新店的空屋,並多次勘察地形,還準備童軍
繩、膠帶、水果刀和鐵棍等兇器,要少年約方女和鄧姓女同學(十五歲)。
徐嫌說,當他強姦方姓少女,少女還在掙扎,他就用手掐住少女的頸部,直到發現少女沒
有心跳後,才拖到浴室內,先用菜刀朝頸部砍下,然後再用來回割的方式,將頸部幾乎割
斷,當他砍下第一刀時,鮮血幾乎用噴的,噴了近十分鐘,等到血噴不出來後,他還用水
沖少女,並要許姓少年扳少女的小手指,看看少女死了沒,會不會有反應。
事後徐嫌叫少年如法炮製學他強姦鄧姓少女,然後割喉滅屍,少年因暗戀鄧女無法下手。
當下,他質問少年如不殺少女,「你要怎麼保證她不會說出去?」少年苦苦替鄧女求情,
才改以拍裸照要脅,留鄧女一條命。

警方說,今年三月初,鄧女到醫院詢問少年,得知方女被姦殺後,曾向一名年長的男性友
人透露此事。該名男子於三月底到中和一分局,找警員曾炳元聊天恰好提及此事,曾炳元
得知死者恐遇害的情資,立即向上級反映,接著找來鄧女詢問,才發現竟是開車衝撞警員
的徐嫌及許姓少年。
三天前,警方拿著方姓少女的照片赴醫院詢問許姓少年,少年看了照片,眼眶泛紅、低頭
默認犯案。而醫院的醫護人員此時才知道,原來少年住院期間夜晚都無法入睡,並不是病
痛不舒服,「是做了虧心事良心不安。」
前天警方逮捕徐嫌到警局作筆錄時,徐嫌父母趕緊找律師到警局,徐嫌看到父母撐腰,還
大言不慚說:「人死了就死了,了不起我用錢賠嘛!」

而徐嫌到了法庭後,法官問他為何殺少女?沒想到徐想都沒有想的回說:「因為怕她到處
亂講。」法官再問:「你不知道殺人更嚴重嗎?」徐不假思索的回答:「我根本沒想那麼
多。」最後法官裁准收押。
對徐嫌擺出「人命可以用金錢賠償」的態度,讓許多警員氣得咬牙切齒,一名資深警員大罵:「要是在十年前,早就把他拖到地下室飽以老拳!」方姓少女的父親也將對兇嫌家屬
提財產假扣押聲請,為女兒討公道。


http://tw.nextmedia.com/applenews/article/art_id/31627092/IssueID/20090514



推 widec:畜生 頂多關20年 20年後出來才39歲 乾
推 ilikethee:對某些人渣來講,現在的法律,人命的確是用金錢賠的起
推 acool:大家等著看吧,才19歲就算關他2~30年出來也才3~4x歲
推 roseven:子彈錢我來出啦!兩個人渣都去死!
推 skylee:人本出來護航了沒啊?
推 whitefire:為什麼人命被他講的這麼廉價 去死吧
推 nvidiaxp:無奈未成年= = 關個10年20年就出來了
推 makihara:犯罪手法越來越兇殘 跟國家不執行死刑有很大的關係吧
推 CoolTakuya:這在美國是一級謀殺罪吧 一定要死刑的
噓 SamMark:20年後又是一條好漢 大家等著吧 I will be back!!!
推 makihara:的確算一級謀殺罪啊 不過這裡是台灣唷^_<
→ Daikin:可惜考不到法官  不然林北一定判他秋後處決~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→ KINGTIGERX:只有你一個沒用 合議制至少要兩人認為處死才會判死     
推 SamMark:還有王部長也要必須簽字才行吧 可惜王部長是不會簽的      
→ DOSR:能上訴.執行死刑也要上面的簽了才能執行.想得太簡單了
→ pluseeman:--------青少年犯罪刑罰這麼輕 難怪一直有人不怕-------





((氣...)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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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pring376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